2月2日,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将对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的旅客的入境新冠检测要求延长2个月,直到4月。
去年12月31日,加拿大政府宣布了对中国旅客的入境限制,要求从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出发的航班抵达加拿大的,且年满2周岁的航空旅客,必须在登机前出示出发前2天内的新冠检测阴性证明。
该要求于1月5日生效,原本实施30天,到2023年2月4日截止。
1月2日,根据加拿大公共卫生署提供的一份声明,将这些规定将延长至东部时间4月5日12:01am。根据政策,入境措施不限国籍和疫苗接种情况,只要是从以上地点航空出发的,包括在其他国家及城市中转和过境的旅客都适用。
检测证明由承运的航空公司负责检查,若不配合会被拒绝登机。
中转旅客比如:航班从中国出发,经德国中转入境加拿大
过境旅客比如:航班从中国出发,过境加拿大,然后前往另一个国家。该情况也要检查最终目的地的检测要求。
注意:
新冠检测阴性证明,可以是阴性分子测试(如 PCR),也可以是阴性抗原测试,测试需要有文件证明是由经认可的实验室或测试提供商亲自或通过远程方式实时监控进行的测试。
在起飞前10天以上但不超过90天测试呈阳性的乘客可以向航空公司提供他们之前呈阳性的文件,以代替阴性测试。
该政策不适用于:
过境中国大陆、香港或澳门且逗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旅客。
例如,如果航班行程从澳大利亚开始,在中国转机后前往加拿大,转机航班在中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就不需要提供新冠检测阴性证明。
旅客在登机前提供的测试结果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必须包括:
- 旅客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年龄
- 执行测试并验证测试结果的认可实验室或测试提供者的名称和城市地址,如测试提供者可以是远程医疗服务提供者或药房
- 进行测试的日期
- 进行的测试类型(分子或抗原)
- 测试结果
即使已经完全接种新冠疫苗,也需要提供。在离开加拿大机场前,都需要保留检测结果证明。
目前,加拿大已经不对其他入境旅客要求测试证明。加拿大医生也谴责“强制性检测”的做法,认为该办法对抑制病毒在加拿大的流传,并不能起到有效作用。